关于公布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入选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9.07.2015  17:42

各市文广新局,山东演艺集团:

  截止2015年6月20日,各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院团共推荐报送42名选手申报参加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涉及京剧、地方戏曲和话剧儿童剧等艺术门类。经省文化厅组织专家严格评选,共选出17组、19名演员参加展演。

  现将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展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地点

  2015年8月19日-22日在枣庄市举办。

  第一场,8月19日15:00在枣庄新城会展中心演出(18日报到、走台);

  第二场,8月20日19:30在滕州影剧院演出(19日报到、走台);

  第三场,8月21日15:00在枣庄新城会展中心演出(20日报到、走台);

  第四场,8月22日19:30在滕州影剧院演出(21日报到、走台)。

  二、演出剧目

  参演人员演出剧目以申报剧(节)目为准,一般不予更改。参演作品的演出顺序由演出组根据专家意见考虑舞台效果确定,于前站会期间公布。

  三、新闻宣传

  此次展演是省文化厅加强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推出艺术新秀的重要举措。省文化厅网站将设立活动专栏,全面介绍参演人员整体情况和艺术成果;展演结束后,演出视频还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看大戏》栏目全程播出,并由观众评选产生“最受观众喜爱的演员”。

  有关市文广新局、相关艺术院团要高度重视展演准备和宣传工作,合理安排参演院团和入选演员工作,认真做好演出剧节目加工修改和排练提升,保证演职员以最高水准、最好状态完成演出;要积极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开展好参演人员宣传推介。

  四、前站会及其他事宜

  1、为保证展演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省文化厅定于8月3日下午3:30,在厅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展演前站会,通报筹备工作情况,介绍剧场条件,了解参演剧(节)目演出要求、参演院团人员食宿需求。请有关市文广新局艺术处(科)负责人或院团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并按时参加会议(会期约1小时,食宿自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电子版请于7月31日中午11点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为便于后期联系,请各参演团队确定一名联系人,于8月3日前将演职人员数量,演员及饰演角色(附件3)和入选演员的艺术简介、作品简介、演出剧照(或艺术照)、宣传信息等资料报送至枣庄市文广新局艺术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枣庄市展演协调人:袁 磊(枣庄市文广新局艺术科科长)

  电话:0632-8687779 地址:枣庄新城区和谐路690号

  省文化厅联系人:刘 芳 0531-86568813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1、 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入选人员名单.docx
  2、 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前站会参会人员回执.docx

  3、 全省艺术新秀优秀作品展演演职人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