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出全面节水目标 施工绿化逐步改用再生水

12.10.2017  14:39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地、以水定人,全面加强节水工作。

    我省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08.1亿立方米,仅占全国的1.1%,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的1/6,耕地亩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5,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并存、相互叠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通知》要求严控农业用水,实现增产增收不增水。大力发展管道输水灌溉,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全面落实新增15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任务,到2020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占比达到56%以上。

    《通知》明确,强制工业节水,加快淘汰一批落后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到2020年,在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的情况下,工业取水年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目前的90%左右提高到9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目前的11.5立方米下降到10立方米左右。

    为进一步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改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4000公里,到2020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公共供水城镇家庭节水器具和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设区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县级缺水城市达到省级以上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为提高雨洪水、再生水、淡化海水、微咸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率,《通知》要求将其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最大程度替代新鲜水源。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及用水大户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回用设施或使用市政再生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用水逐步由再生水替代。到2020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大力推进海水规模化利用,加快实施《山东省海水淡化工程实施方案》,以沿海缺水城市、海岛、产业园区为重点领域,以电力、钢铁、石化等为重点行业,到2020年全省新增海水淡化能力40万吨/天左右。

    《通知》要求改变现有水资源分配方式,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制度。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以县域为单元,区分水源、区分行业、区分功能逐步完成全域性确权。

    《通知》提出要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建立农业用水节水补贴制度和激励机制。突出抓好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指导各市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由“暗补”变为“明补”,使水价能够准确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充分发挥水价在节约用水工作中的杠杆作用。(完)

山东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新华社济南10月14日电(记者席敏)记者从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