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长牟树青对强化审计整改提出三点要求
近日,烟台芝罘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政财务收支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近年来审计发现21个方面重点问题,逐一梳理,查漏补缺,主动整改。牟树青区长就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督促部署问题整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整改提供制度保证。对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区政府要及时安排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担负主要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同时,注重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倒逼相关领域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不断规范。
二要部门联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区审计局要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有效避免“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区纪委监察、组织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干部考核任用等工作,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察,并按时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区委区政府督察室要将审计整改纳入督察范围,要求定期上报问题整改情况;区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还要积极配合好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区的相关专项审计,并牵头做好整改工作。要通过全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净化我区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要狠抓落实,全程监督问题整改。区审计局要全面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要安排专人建立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台账,责成审计组定期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汇总上报区政府;要将被审计单位上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报告的内容之一,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要探索实施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制度;同时,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良性互动,强化服务职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被审计单位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要通过全程监督问题整改,有效杜绝“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于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