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守林英雄”胡俊生:还青山以本色
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灵山脚下的花生岩,“守林英雄”胡俊生烈士长眠于此,他生前倾尽心血守护一方林业安全,如今身后的青山绿林如他所愿。
胡俊生,1950年生于江西省怀玉山下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他196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度过17年军旅生涯,1985年转业来到上饶县(现为广信区)公安局。1988年3月,上饶县组建林业公安分局,上级委派胡俊生出任分局局长。
上任不久,胡俊生就碰到一起特大毁林案。那是1989年3月8日,在上饶县东南的前程林场,几百名不法分子哄抢100多立方米林木,毁林300余亩,打伤乡村干部和护林员12人。案件发生后,胡俊生火速赶到现场。然而,由于案件发生在两县交界处,取证十分困难。
不能让毁林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一天夜晚,雾气弥漫,淫雨霏霏。胡俊生带着干警和护林员走了十多里山路,来到一座叫“老鹰尖”的山峰下。
海拔1100多米的“老鹰尖”,悬崖峭壁,背面一片斜坡。斜坡上有大片人工杉木林,不法分子经常在这一带哄抢盗伐林木。胡俊生带头攀悬崖、登峭壁,和大伙儿在山峰上潜伏了两天两夜。饿了,啃几块饼干;困了,轮流打个盹。终于在第三天凌晨抓获七名偷砍盗伐分子。接着,胡俊生一鼓作气,带领干警奋战三个昼夜,将特大毁林案的主犯捉拿归案。
胡俊生在犯罪分子面前是个无所畏惧的人,他带领的林业公安分局也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在任分局局长的8年中,胡俊生坚守初心守护林木安全,共查处林业案件110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胡俊生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他体贴妻子,疼爱女儿。然而一旦执行任务,他便忙得顾不上家人,更顾不上自己。胡俊生患有严重的坐骨神经痛,发病时腰痛得直不起来。1994年秋天,他的老毛病复发了,医生交代至少要卧床治疗一个月,可是到第六天,医院就找不到他了。
警察职业充满危险,在胡俊生10年警察生涯中,曾多次和死神打交道,一次比一次危险。面对险情,他每次都冲锋在前。
1995年8月27日,胡俊生带着分局干警,奉命到远离县城百里的周村处置一起紧急治安事件。周村是个有6000多人口的村庄,当时村里有一伙儿地方黑恶势力,偷盗、抢劫、行凶无恶不作,仅毁林犯罪一项,短短两年时间就非法砍去170亩山林,毁坏150亩河堤防护林,给当地林业生态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胡俊生带领干警冲进村,包围罪犯,堵截罪犯退路。正当胡俊生掩护战友押送罪犯时,另一个战斗组的干警遭到地方黑恶势力的疯狂围攻。铁棍、石块……雨点般砸向干警。
情况十分危急,胡俊生冲上前去紧急救援。他一面厉声痛斥不法分子妨碍执行公务是犯罪行为,一面奋力将被围攻的干警解救出来。就在这时,“砰”的一声闷响,一颗子弹击中胡俊生的腹部,他倒在血泊中。
胡俊生牺牲后,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他用短暂的一生坚守初心守护林木安全,还青山以本色。
如今,胡俊生的女儿胡晓颖也穿上了警服,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她表示,要继承父亲的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兢兢业业、接力奋斗,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公安事业中。
编辑:刘自锐 责任编辑:徐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