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4.12”假茅台酒案 查获300瓶假飞天茅台
大众网济南6月22日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多警种协作,成功破获“4.1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50箱合计300瓶假飞天茅台酒,追回涉案款项37.5万元。
缴获的假飞天茅台酒。
2017年4月12日,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某名酒连锁超市负责人张某报警称,2017年4月,其因店内茅台酒供不应求,遂通过微信群,与一名自称郭某的男子取得联系,并在该男子处以每瓶1250元的价格,购买了50箱合计300瓶飞天茅台酒,通过银行转账将货款共计37.5万元转至对方提供的账户中。4月12日收货后发现该酒系假茅台酒。接到报警后,市中区公安分局立刻对涉案的50箱茅台酒进行扣押,同时积极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山东省质检院的工作人员,对该批次酒进行抽检。经检验,该批次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犯罪嫌疑人郭某与李某的微信对话。
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李某进行假酒交易。
在确认了该50箱飞天茅台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市中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4月12日成立了以二七新村派出所为主,经侦大队、食药环侦中队为辅的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
经调查,专案组确认,与报警人张某联系的人系贵州籍在天津工作的郭某。于是,专案组立即赶赴天津展开侦查,确认郭某为当地一家茅台酒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并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对伙同贵阳人李某销售300瓶假茅台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郭某交代,其以250元一瓶的价格从其上线人员李某处买入该批次假茅台酒,随后又以1250元每瓶的价格卖给报警人张某,非法获利30万元。
顺着郭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于2017年6月6日分两组赶赴贵阳市,对其上线人员李某展开调查。由于报警人在收到货发现酒有问题后,曾多次联系并告知发货人已报警,造成上线人员已知“东窗事发”,上线李某遂多次变更联系方式和工作进行藏匿。专案组民警辗转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等地,连续侦察12天,最终于2017年6月17日在贵州省遵义市与重庆市搭界的县城一工地内,将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以150元每瓶的价格购买假茅台酒,并转手以250元每瓶的价格卖给在天津工作的郭某,非法获利3万元。
为及时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专案组民警积极协调犯罪嫌疑人家属,将非法获利的赃款进行了退还。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和李某分别为29岁和25岁,均因存在侥幸心理而走上不法之路。二七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孙建伟说,希望年轻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得财富,违法获利不仅无法带来快乐,还要付出自由的代价。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大众网-山东24小时见习记者王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