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点荒山绿化将实施省市县分级负责制
23.04.2017 20:0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本报济南讯 我省将从2018年起,对重点区域荒山绿化实施省、市、县分级负责制,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退耕还果还林。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山区国土绿化现场会上获得这一消息。
我省山区土地总面积8696万亩,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3,其中林地面积3085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2.09%。在山区绿化方面,我省自上世纪50年代大办国有林场,70年代兴办集体林场,80年代以林为主、综合开发,90年代实行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造林绿化点。21世纪以来,全面推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山区绿化的生机和活力。截至目前,全省山区有林地面积237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7.31%,森林蓄积量3854.13万立方米。
省林业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虽然我省山区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造林成本高。现有宜林荒山大多地处深山、远山、瘦山,土层瘠薄,干旱缺水,立地条件差,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同时,随着人工、种苗等价格上升,造林成本大幅增加。二是造林树种单一。从现有防护林来看,青石山区主栽树种是侧柏,沙石山区以松树居多,树种结构单一,混交林很少,林分结构简单。三是森林质量不高。我省山区森林,特别是国有林场,大多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工林,由于密度较大、抚育不到位,普遍存在林相不齐、蓄积不高、防护功能较低等现象。四是资源保护难度大。由于树种单一、林分结构简单,极易引发森林有害生物灾害。上世纪70年代,胶东地区暴发松干蚧,100多万亩松林被毁。近几年,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呈扩散蔓延态势。经过多年封育,重点林区可燃物大量聚积,具备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条件,对森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各类矿产开采、房地产开发以及交通、能源、通讯等设施建设占用林地增多,一些地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现象时有发生,资源保护管理压力加大。
为打好山区绿化攻坚战,我省将从2018年起,对重点区域荒山绿化实施省、市、县分级负责制,省里确定一批省级荒山绿化工程,市、县也要确定各自的重点荒山绿化工程,不断加大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确保投资足额到位,确保造林绿化标准和质量。
同时,抓好退化防护林改造,今年我省以沂蒙山地丘陵区、鲁东丘陵区、鲁北盐碱地区为重点,选择了20个县(市、区)开展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省林业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当前,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26万亩,严重沙化土地27万亩,有的仍在种植农作物,种植效益低,水土流失严重,要坚决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全省15—25度坡耕地160万亩,也要积极推进退耕还果还林,争取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名特优新林果生产基地,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对于坡度过大、土地瘠薄、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地方,要以建设生态公益林为主,选择楸树、银杏、辽东栎、元宝枫等优良树种,增加森林植被,培育优质木材,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把退耕还果还林作为园区项目来抓,坚持山、水、林、田、路、景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树栽到哪里,路就铺到哪里,水就通到哪里,电就架到哪里,不断提升退耕还果还林建设发展水平。此外,还要延长产业化链条,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休闲娱乐、观光采摘等新兴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退耕还果还林提供产业支撑。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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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2017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