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处齐都药业 对涉事批次药品按劣药论处

17.02.2015  10:37
  大众网济南2月16日讯(记者 李兆辉) 16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山东 齐都药业 有限公司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事件被通报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督促该企业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由省局进行全面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对涉事批次药品按 劣药 论处。截至2月12日,该企业已完成召回工作。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事批次药品按劣药论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理。同时监督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和整改措施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举一反三,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应加强监测,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报告并依法处置;要求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提醒公众关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安全信息,注意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