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组织开展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确认检查

26.09.2014  12:20

  近日,烟台市局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组织对3家药品使用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确认检查,并进行了公示公告。
  药品使用环节是面对患者的最终环节,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关口。近年来,全市共完成药品使用单位确认检查4587家,促进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药品使用储存环境明显改善,全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批准配制医疗制剂等非法行为依然存在。烟台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要将日常监管和药品使用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对新增加的药品使用单位及时开展确认检查并报市局公示,对已通过现场检查的药品使用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出现标准降低、管理滑坡的现象,切实保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