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重新聘任的山东省药品批发GSP认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10.12.2014  10:56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审评认证中心: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SP)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SP的贯彻实施,满足全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及监督检查的需求,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及《山东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鲁食药监发〔2006〕55号)的有关要求,经各市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推荐,省局综合考评,决定聘任徐宁等666名同志为我省药品批发GSP认证检查员(名单附后),聘期3年。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山东省药品GSP认证检查员名单(第一批)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