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品技术转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30.09.2014 16:5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局审评认证中心:
为加快实施新版GMP,推动医药产业升级,经国家总局授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正式启动本省范围内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兼并等情形涉及的药品技术转让而发生的技术审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局制定了《山东省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见附件),请各市局尽快转发至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并督促企业按照程序规范开展药品技术转让工作。
二、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的日常监管,对转出品种审核时应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经济纠纷,严防已转出品种违规生产;对转入品种应严格把好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关,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品种的药学研究、工艺验证,并按照新修订药品GMP组织生产。
三、药品技术转让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药品注册处。
附件: 山东省局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程序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30.09.2014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