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7.03.2017 14:3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三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字样。
三、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531-8856202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7.03.2017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