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的公告

31.05.2016  22:47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6年第36号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实行

全程网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自2016年5月30日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决定对药品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申请人应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http://124.128.39.247:9080/drugout/)一次性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省局做出药品补充申请许可决定后,药品补充申请申请人到省局行政受理中心领取相关批件。

  三、药品补充申请申请人在领取批件时,须提交与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备存档。

  咨询电话:0531-88562042,0531-88562369。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