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监督管理有了权责清单 清单动态调整

30.05.2019  09:36

    记者今天(28日)从山东省药监局获悉,为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省药监局通过全面梳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规范,依法确定了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专题研讨和集体研究,编制完成并公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

    《清单》包括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7类共182个事项,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要素基本统一。为强化履职尽责,《清单》细化了责任事项,围绕事前定标准、事中管实施、事后抓指导监督等三个方面,根据事项类型确定了直接实施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并依法明确了追责情形。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还将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以权责清单作为核心和基点,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拓展应用形式和应用范围,全面正确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杨润勤 赵洪涛)(完)

山东公布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新华社济南6月7日电(记者 杨文)为明确省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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