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食药监局:别贪便宜买未经检疫肉类
20.01.2015 10:46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天气渐凉,肉及肉制品消费进入旺季。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有个别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未经动物检验检疫的肉类,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疫的肉类,可能带有致病微生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食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肉类食品时,要选择加盖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肉类,切勿因贪图便宜而选择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正规饭店。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或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的,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31。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将予以相应物质奖励。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20.01.201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