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食药监部门多措并举规范保健食品市场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上述三类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存在的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自查。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予以处置,责令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下架。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犯罪的要移送进行查处移送工商、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食药监系统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规范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潍坊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以会议营销形式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推出四项切实可行的举措,一是严格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共治。
烟台市食药监局发布季节药品、保健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据工作人员介绍,有几类产品易被混淆为药品、保健食品,主要包括:标示“某某卫消字”的外用擦剂、洗剂、栓剂等“消”字号产品冒充药品;标示“某某食健字”的中药滋补类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功能;药食两用、维生素类等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或治疗功能;“妆”字号产品宣称具有治疗调节功效。
威海食药监局保化科在威海环翠区东北村社区举办了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普及保健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科学消费保健食品、安全使用药品。围绕如何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和药品、保健食品消费几个误区等问题,为现场居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提醒大家,生病要及时就医吃药,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用适合自己的产品,要认真甄别保健食品及药品的真伪,不要盲目听信广告宣传等。
淄博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非法营销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的范围是以会议、讲座、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行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对外承接会议业务和场地出租的宾馆、酒店、社区服务中心、餐饮服务场所等可能进行非法会销的场所。重点检查会销组织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宣传广告等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内容是否与获批内容一致;现场宣传、传单、海报、视频是否出现变更或篡改广告内容,是否有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医务人员、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行为。
胶州市食药监局开展保健食品自主抽检活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消费市场,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安全情况。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以减肥、补肾、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等功能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制定了抽检计划。做到保健食品抽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遵守抽样规则与抽样程序,认真填写抽样封签与抽样记录。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