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四措并举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莒南县立足县情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深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自1月份以来,共设立禁行标志23面,集中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6次,累计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801辆,查纠黄标车违法行为150余起,劝返禁行车辆3100余台次,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逐步压缩黄标车活动区域。
在城区重点路口设立执勤点,采取定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查纠和劝返,对达到报废标准驾驶机动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上限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强化视频监、控查缉布控和卡口系统应用,对违反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和未检车、报废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分步分类实施稳步推进。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协调配合、逐步推进”的原则,将黄标车档案分类梳理、单独存放、编排登记。在车辆管理等环节,开辟“淘汰黄标车业务绿色通道”,为办理“提前淘汰黄标车”申请财政补贴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对排放不达标的外地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将辖区14个镇街,760处社区、42个大型有车单位,按照“集中管理、分片负责、方便工作”的原则,划分成7个网格化区域,将”黄标车”淘汰工作按辖区分解到各中队,实行区域化管理勤务,按照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企业、个人的排查清理的工作原则,对梳理出的逾期未检验与报废的黄标车,通过报纸、电台、交通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告。对公示期满仍不办理淘汰业务黄标车强制注销,对“两类重点车辆”逐车联系车主。
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交警、环保、质检、经贸、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定期协商解决问题,发挥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加强黄标车限行和淘汰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黄标车限行区域、违法处罚、淘汰补助等相关政策,争取广大市民的配合、理解和支持,营造全民参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