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四气共治”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战

18.12.2015  09:39
        作为PM2.5的先导因子之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已经逐渐引起重视,成为大气治理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莒南县以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四气共治”为抓手,全力打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的生态莒南,为市民提供更清新的空气,创造良好的绿色生活条件。

  重点打击燃煤烟气。莒南县政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今年以来,共拆除改造燃煤承压锅炉56台,147.7吨;常压锅炉40台,26.6吨,大大减少燃煤烟气的排放。

  强力治理工业废气。本着源头控制、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总量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摸底调查全县企业VOCs排放的基本信息,制定各行业具体控制方案,并结合企业所在地环境状况和不同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筛选相应的控制和治理技术,加强各企业VOCs综合治理。先后两次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山东省VOCs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交流洽谈会,要求企业严格环境管理,开展有关监测,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VOCs排放,全面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今年共完成4家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突出治理汽车尾气。莒南县汽车保有量近17万辆,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严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莒南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重点抓好五项工程:黄标车治理、黄标车改绿标车、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油站油气回收、发展绿色交通,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减少了汽车尾气VOCs排放。

  今年,环保、公安共完成联合执法上路抽检机动车21次,共依法查处黄标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3261起,共淘汰黄标车2507辆;机动车黄改绿改造已审核通过的95辆,财政补贴8辆;发放环保绿色标志22910个,黄色标志790个,开具环保标志异地委托手续34次,返前来审验的无环保标志机动车568余辆次,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95辆;完成全县102家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网点布设年度计划,建设80个站点,投放1500辆自行车,安装1800个锁车器和120个单元的雨棚、站点视频监控及wifi热点,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环卫、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机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20%以上。

  持续管控餐饮油烟。莒南县政府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县城管、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实行联勤联动、联合办证制度,不断强化后督察力度,持续有效的减少了餐饮业油烟VOCs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