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丰硕成效显著

30.12.2015  09:05

  “十二五”期间莒南县大气环境质量一直处于持续稳步改善的状态。特别是2015年各项污染物浓度和改善幅度均名列全市前茅。2015年该县紧紧围绕“总体空气质量进入全市前列、五项指标位次前移、改善幅度前进1个位次以上”的年度目标,不断加严措施、强力攻坚,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突出抓好工业企业、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能源结构调整等工作。从今年前11个月空气质量情况通报看,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已初步显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前11个月AQI指数均值为89,居全市第2;PM2.5浓度均值为64ug/m3、同期改善率17%,居全市第2。前三季度共获得生态补偿金153万元。

  一是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全面完成了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大型涉气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标准,清理取缔土小企业112家。对县城建成区内56台10吨/小时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拆除16台、改造40台;40台常压燃煤锅炉取缔36台、改气3台、生物质专用锅炉1台。新增天然气工业用户11户,其中鑫海科技公司已将煤粉改为天然气,预计年用量达700万立方。 

  二是全时空开展城市扬尘治理。对城区66处建筑工地中的6处未达标的建筑工地进行了停封,13处拆迁工地已落实防尘措施,10处混凝土搅拌站达标生产,完成30家公司266辆渣土运输车辆登记备案,18家矿山企业全部实施停业整改,4台洒水车平均每天每车工作13小时对城区主要路段3次洒水45车。全县241家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率达到100%。45家烧烤摊点进店经营39家,停业6家。 

  三是不断加快机动车尾气治理步伐。县域内设立禁行标志牌23面,将黄标车禁行区域进一步扩大至大西环、东外环、南外环、北外环。全县2764辆黄标车已淘汰完成,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2507辆,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3261起,劝返前来审验的无环保标志机动车568余辆次;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停审无环保标志机动车380余辆,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09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