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对一家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10.03.2015  17:41

  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3月5日,莒南县环保局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临办发(2015)2号)及《莒南县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及新环保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以莒南环字(2015)8号文,对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停产治理决定书,这是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莒南县环保局首次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3日6日,县环保局会同县经济开发区,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依法对污染严重的山东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施进行强制停产,对公司中控室贴了封条。按照停产治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经停产治理,脱硫除尘达到标准要求,经县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