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环保局大力提高依法治污能力建设

22.06.2016  15:58

  今年以来,莒南县环保局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质量水平,依法治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的同时,大大降低了环境执法风险系数。

  (一)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等日常性工作。重点做好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期审核工作,审核涉及案件本机关是否有管辖权,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适用依据和初步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调查程序违法的,应当退回补充调查取证或者重新调查取证。

  (二)加强环境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细化环境执法流程,明确环境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健全环境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环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环境执法依据;结合实际加强对法律适用的学习和研究,如加强对县区企业规模小难以承担较大规模的行政处罚等问题的研究。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督。重点对全局的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是针对我局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有无擅自设立执法项目或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有无擅自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以罚代管问题;对群众举报、反应的热点问题及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纠正、查处情况;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案卷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立案情况、结案情况、处罚款项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该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以此作为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莒南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等,督促相关科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监察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环境信访办法》、《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加大重大事项及敏感度高事项的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