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四项工作制度

21.01.2016  11:39

  近日,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四项基本工工作制度。 

  为全面深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2016年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5]97号)、《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临环发[2015]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莒南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澄清制度》。四项制度分别对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审核、发布、保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四项制度的制定出台将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