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荣获“山东省绿化模范县”称号
日前,山东省绿化委员会授予莒南县“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区)”荣誉称号,是继“中国经济林之乡”、“中国柳编之乡”、“中国板栗之乡”、“中国茶叶之乡”等又一殊荣。
近年来,莒南县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生态、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把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作为对莒南造林绿化工作的大推动、大提升,对莒南造林绿化成果的一次大展示、大评比、大检阅,作为事关莒南82万人民福祉,事关莒南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大局的总抓手,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聚万群之智,汇万众之力,全力以赴地开展了争创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
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一是调整充实县绿化委员会。由县政府县长任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县林业局设立正科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造林绿化。县委、县政府每年在造林关键时刻都召开高规格的造林绿化会议。二是成立高规格的创建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纪委等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单位包镇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有关人员靠上抓,全县上下共同抓创建的造林绿化新格局。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与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制定了《莒南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和《莒南县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检查考核办法》和《莒南县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成立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创建责任。县里成立督导组,每年进行两次现场观摩打分,年底进行复查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农业目标考核,县里每年拿出60万元,严格依据验收实绩兑现奖惩。
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推动全县林业快速发展。紧紧围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创建目标,大力实施荒山绿化、绿色通道、水系绿化、经济林建设、城区景观绿化提升、村镇绿化等六大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生态林场建设、临沂市生态造林工程,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中央造林补贴试点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等重点工程项目,三年完成造林16万亩,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同步推进,全县林业生态、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等林业体系综合协调发展,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目前,全县林地总面积50453.18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47038.8公顷,森林覆盖率33.89%,林木绿化率35.04%。有林地中防护林面积5509.35公顷、用材林面积6769.4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5%。
科学定位规划,深入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创建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莒南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莒南县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莒南县创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造林绿化规划实施方案》、《莒南县水系林业生态保护带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莒南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和《山东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确立了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各镇街也结合本地实际,编制了详细的绿化规划,整体绘就了全县大搞造林绿化、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绿化模范县建设的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