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县规范换届后村(社区)级财务管理

16.01.2015  11:50

  莒南县为进一步规范村“两委”换届后的村(社区)级财务管理,换届前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后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换届过程中,根据《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换届后及时组织任期和离任审计交接,没有出现因财务问题不交接的现象。

  关于社区账簿设置问题。换届后,根据社区工作运行情况及需要,条件成熟的,逐步实现社区财务整体合并,取消自然村账务,由社区设置一套账簿,核算社区(含所辖自然村及)所有收入、支出及经济往来;条件暂不成熟的,按三个层次设置账簿:①自然村账簿,社区所辖自然村原设置账簿不变,核算内容不变。②社区账簿,社区设置一套账簿,记录核算两大类经济业务,一是核算社区成立后自身所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及经济往来;二是新社区成立后,上级部门拨付所属自然村的所有项目资金不再直接拨付到自然村,而由社区进行会计核算,各自然村实行报账制。③社区总账。社区设置总账一套,主要是归集和汇总所属自然村及社区自身的所有财务收支事项。

  关于社区财会人员配备。社区财务整体合并的,取消原自然村的报账员,并从原报账员中考选一名社区报账员。原自然村报账员的安置,由各镇街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意见》(莒南政办发【2005】96号)有关规定执行;社区财务暂不合并的,按下列办法配备财会人员:①社区所辖自然村原报账员原则不变,如有变动按有关程序进行选聘。②社区成立后新设一名报账员,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由县镇经管部门统一考选聘用。③社区会计核算与记账委托经管站(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理,按程序签订委托书。

  关于社区财务收支管理。社区财务整体合并的,包括所辖自然村的所有财务收支,均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把关。同时,成立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由所辖自然村按比例推选5-7人组成,对社区各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社区财务暂不合并的,按下列办法管理社区财务收支:

  1、社区所辖自然村的财务收支实行“两支笔”审批,由自然村负责人和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字审批把关。自然村实行报账制的,也要实行“两支笔”审批,由自然村负责人和社区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

  2、社区自身的财务收支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把关。

  3、社区及所辖自然村所有财务收支都要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各项制度,加强资金、账务、合同、公章的监管。

  4、社区所辖自然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组成按原有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产生,负责本自然村各项财务收支监督管理。社区财务整体合并后,各自然村的民主理财小组自行解散。(莒南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