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四项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与就业

21.12.2015  15:54

 

莒县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大众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多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与就业。 一是开展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强化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进城务工、新成长劳动力等进行技能培训,使其在短时间内尽快掌握一门技术,提升劳动者素质。同时,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将学员的考勤与培训补贴相挂钩,实行日常考核与考试相结合,强化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培训资金效益。目前共计培训人员1700余人,拨付培训资金146万元。 二是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对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依托金融机构信托平台,财政出资设立专门担保基金,加大对小额担保基金的扶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对前景好、见效快、风险小,带动3人以上创业项目的,以及高校毕业生或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分别给予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认定为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贴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目前地方财政共拨付贴息资金195万元。 三是实施各类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企业招用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财政给予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每人每月给予社保补贴350元,以减轻个人缴负担;对企业及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15年共拨付资金475万元,惠及1022人。 四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提升就业与创业能力。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的给予补贴1万元,房租水电补贴6000元;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等特定政策,2015年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41万元;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全面落实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678万元,提升基层整体就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