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多措并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12.11.2015  15:51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莒县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服务试点、健全监督管理等措施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 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遵循“权责明确、公开择优、注重绩效、积极稳妥、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出台《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应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相衔接,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统一管理、动态调整。 二是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先后在中介机构评审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村一年一场戏”、治安辅助服务、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等领域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购买服务事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购买服务范围,逐步扩大覆盖面。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常态机制。及时公示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承接主体财务报告及审计制度,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职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建立承接主体退出机制,将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列入“黑名单”,至少3年内不准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