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莘县人民医院院长李书章一审获刑二十年
16.10.2014 15:3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2月,被告人李书章利用担任莘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医疗设备维修、虚增医院内科病房楼工程量、虚报装修款、虚构出国考察需要资金证明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共计3049315元。
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书章利用担任莘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物共计人民币1154660元,并为他人在工作安排、人员调入、工程承揽、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6.10.2014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