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环保局全面加强信访调处能力

14.04.2015  02:03

  为切实做好全县的环境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莘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信访调处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前提”。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重大环境投诉案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科承担具体工作的信访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参与重大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形成人人抓,人人管的局面。

  抓好队伍建设是“关键”。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从提高环境信访人员整体素质入手,重点学习《环境信访办法》和环保法律法规及信访工作程序,确保在处理群众信访时使用法律法规恰当、到位,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应对和解决环境复杂问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是“根本”。结合当前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推行新举措,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访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做好提前防范是“核心”。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对于重点信访事项,坚持做到勤调查、勤督导、勤走访,详细地了解有关情况。对有可能引发环境信访的污染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抓好事前防范,把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以环境监管为手段,抓好信访源头控制。在环境准入环节,加强项目审批,严格禁止重污染行业进入。

  加大宣教力度是“基础”。莘县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在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既是“执法者”,又是“宣传员”,采取执法与宣传、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主动向违法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意识,把处理环境信访的过程当成环保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