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车全覆盖
2014年,莱芜市委市政府将“校车村村通”工程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部门监管,规范管理”的模式,采取分步开通的办法,线路成熟一条开通一条,扎实推进校车工程的实施。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开通线路270条,投入运营校车172辆,16000多名农村学生坐上了安全舒适的“大鼻子”校车。
实行公司化运营,降低安全风险。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公益性质,成立专业校车管理服务公司,按照企业化管理运营模式,该市由莱芜市长途汽车公司、莱芜市公共汽车公司两家企业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建立校车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管理人员责任,规范校车经营者的运营行为;校车公司与学校、学生家长、司机、护导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实现校车的“无缝隙管理”,打造政府放心、家长安心、学生舒心的安全、优质、便捷的专业校车。
多方承担,保障校车运转。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学生家长承担一点、营运公司让利一点”的办法,确保校车“校车村村通”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运营成本核算,每生每天乘车上下学往返需11元,学生承担5元,市、区级财政补贴承担6元,补贴资金列入市、区级财政预算,按学期拨付,校车管理服务公司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微利运行。
严格管理,确保校车规范运行。以区级政府为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由区级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营运公司、学校共同协商划定运营路线。由交通部门安排停车场所,设立站点站牌,做到线路设计科学、站点设定统一、道路平整畅通、候车设施完善。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由交通部门负责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校车安全、顺利通行。实行校车“八定两点”管理:即定车、定员、定座号、定司机、定护导员、定路线、定时间、定学校值班人员;上车、下车两次清点学生人数。印制“校车乘车交接单”,要求校车护导员和学校值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清点学生,对学生请假、旷车等情况必须当面落实,记录在案。统一签订校车公司和学校、校车公司和家长运营安全合同书,明确了公司、学校、家长的安全管理责任,对每辆校车实行“一车一档”,教育部门、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校车安全管理无缝隙,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莱芜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