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2015年6月1日,莱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在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加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雪野旅游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