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地税局原局长高庆功贪污受贿被双开
06.06.2015 11:5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经查,高庆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违反财经纪律。其中贪污和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高庆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莱芜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莱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庆功开除党籍处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庆功简历:
1980.09—1982.07 烟台财政学校财税专业学习;
1982.07—1984.08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科员;
1984.08—1987.05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1987.05—1994.12 淄博市桓台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4.12—1996.12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12—2001.04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县集财办主任;
2001.04—2005.09 淄博市桓台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09—2006.1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二处副处长;
2006.12—2008.09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09—2009.07 莱芜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07—2015.05 莱芜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系莱芜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2015年5月被依法中止市人大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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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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