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5.02.2015  16:45

 

2月13日召开的莱芜市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市财政将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以保基本、补短板为重点,以落实“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统筹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准确把握上级精神,认真测算,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市级要停止受理县级以下机关津贴补贴调整事项,各区要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政策。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落实义务教育“改薄”主体责任,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利用省级整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资金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绩效考核,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支持公共文化建设。整合相关资金,支持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四德工程”,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等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等措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推动精准扶贫。加大扶贫投入,在精准识别基础上,整合优化扶贫政策资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扶贫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确保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五、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市医院扩建工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六、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政策。在“一保两补”基础上,完善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货币化补贴方式,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做好国开行专项贷款承接工作,加强棚改计划与融资项目衔接,加快棚户区改造。

七、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社会养老工作,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建立食品及生活用水安全监测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低保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标准,对其他方面提标扩面的民生政策,要坚持应保和能保相统一,按规定落实各项资金,不断增进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