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
17.10.2014 19:1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近日,莱芜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令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全市各级各学校及教师将认真自查自纠,对确实存在此类乱收费行为的,坚决予以清退。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有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莱芜市教育局下发《关于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任何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推销或者是变相推销手机、学习机、点读笔等商品,不得让社会人员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商品。各级各学校及教师要认真自查自纠,对确实存在此类乱收费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清退。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此类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的责任,并一律进行通报、公开点名曝光。(莱芜市教育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7.10.2014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