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财政三项机制推进精准扶贫

26.01.2016  15:18

2015年,莱芜市财政围绕重点扶贫工作,科学调度资金,加大扶持力度,采取三项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全年对扶贫对象的投入达到3.42亿元。

一是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将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集中财力倾斜投入,使财政资金与扶贫任务相适应。

二是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整合扶贫开发各类资金,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基金,使资金向65个省重点贫困村和31894户贫困户、50124名贫困人口倾斜。将扶贫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大力推行产业开发、雨露计划、扶贫小额贷款等精准扶贫措施,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三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工作建章立制,对重点扶贫村的组织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和扶贫资金的监察审计,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脱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