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纪委通报四起腐败典型问题 四干部被查处

10.06.2015  11:01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6月9日,中共莱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莱芜市监察局在官网再次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这是莱芜纪委半个月内第二次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一、莱城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明宏贪污受贿、受礼问题。李明宏在担任莱城区苗山镇镇长、党委书记和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私分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经市莱芜纪委、莱芜市监察局研究,并报莱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莱城区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能田失职、接受礼品问题。郭能田2013年11月至12月,在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采用邀标方式,未对被邀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帮助被邀标单位运作,使被邀标单位得以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招投标;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和宴请。经莱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莱城区区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郭能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钢城区辛庄镇经管站原站长李东实挪用公款、违规吃喝接待走访问题。李东实2011年至2012年,挪用镇经管站代管金,分别用于归还个人贷款、支付个人建楼工程款、转借给某村和他人;将经管站代为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违规用于吃喝接待走访等。经钢城区辛庄镇党委研究,报钢城区纪委批准,给予李东实开除党籍处分;经钢城区辛庄镇政府镇长办公会议研究,报钢城区监察局批准,给予李东实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钢城区汶源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桑运栋贪污、挪用公款问题。桑运栋2009年至2011年,采取虚报蜜桃种植面积的手段以获取保险赔偿款,并将其中一部分保险赔偿款占为己有;挪用其保管的蜜桃保险赔偿款归个人使用。经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党委研究,报钢城区纪委批准,给予桑运栋开除党籍处分;经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钢城区监察局批准,给予桑运栋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通报,以上四起腐败问题,均发生在区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镇(街道)基层站所干部身上,他们处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和群众打交道最多,虽然职位不高,但发生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对此,各级党委(党组)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打、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一起查,不能对违反纪律、规矩和制度的行为大而化小、不了了之。各级纪委(纪工委)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强化纪律审查,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做到动辄则咎,严肃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