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足疗师弃月薪8000元工作欲逃走 自称活太少

05.08.2015  11:35

  莱芜赵先生经营一家足疗店,今年通过第三方招聘来两名技师,保底月薪8000元。(视频截图)

  但令赵先生没想到的是,技师们没一天,就想深夜趁机逃跑离开(视频截图)

  齐鲁网8月5日讯 莱芜赵先生经营一家足疗店,今年六月份,他想多招两名技师,通过网络他得知河南郑州有人专门介绍技师,求才心切赵先生连夜赶到郑州。

  技师不满保底月薪8000元

  深夜趁机想逃跑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报道,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公司与对方简单面谈后,找到了合适的技师。最终,双方以每位技师4000元介绍费、工作满一年的条件达成协议;一名领班和两名技师跟随赵先生抵达莱芜。

  但是,技工们工作没过一天,技师们想要半夜打车逃跑。赵先生认为,自己给的薪水非常丰厚,按照“五五”对半分成;如果没有什么生意,赵先生还会给他们保底8000元的收入。这么优厚的待遇,为何技师们还想离开呢?

  记者来到技师家中,她们告诉记者,来工作首日,她们并没有接到多少单,因此认为工作有些不合适,想趁此离开。但是对于为何隐瞒老板,独自离开,她们避而不谈。

  律师:若存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

  为了帮助协调此事,记者联系到当初的带队经理,经理表示,可以协商退费,但是需要先放技师离开。然后到了26日早上,赵先生并没有收到对方的退款,对方的手机也再也没有打通过。

  济南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李璞律师分析认为,对方以个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从主体来看,个人有没有具备提供招聘人员的资质,如果对方没有资质,那么这就属于违法行为,合同也是无效的。从另一方来讲,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属于中介性质,只提供招聘人员,但是签订事项里约定提供两名员工,用期为一年。通过这种方式来看,又像是一种劳务派遣的性质。

  就目前情况来看,律师仅能判断合同约定的范围不是很明确,而且性质也是很模糊。既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赵先生就没办法强行留下两名技师。“如果他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员工不干活,那么他可以要求解除。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李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