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严控企业燃煤质量

18.12.2015  09:39

  燃煤对雾霾的形成扮演着重要角色,不清洁能源的使用,是雾霾产生的根本原因。菏泽市近日对20家重点用煤企业和1家煤炭经营企业的煤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抽取煤质样品进行检测化验,1家企业燃煤灰分含量超标。

  本次检测共抽取样品42份(每个企业2份),其中牡丹区所辖企业7家;菏泽开发区所辖企业5家、经营企业1家;菏泽高新区所辖企业8家。经过化验,全硫含量、灰分两项指标均符合我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的企业有20家,全硫含量在0.2%—0.7%之间,灰分含量在6.7%—18.2%之间。其中牡丹区的华润电力 (菏泽)有限公司、山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菏泽沙土食品工业、菏泽牡丹纸业有限公司、菏泽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润泽供热中心储煤符合标准。

  菏泽开发区的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杨湖酒业有限公司、菏泽樱花五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经营企业菏泽市牡丹燃料有限公司符合标准。

  菏泽高新区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大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菏泽兔巴哥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广通橡塑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制药有限公司、菏泽方明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巧媳妇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良艺化工有限公司所用燃煤符合标准。

  灰分含量超过目标的仅有1家,即牡丹区企业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前煤灰分含量为30.39%。目前,市煤炭管理部门对煤质未达到市控目标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入重点管控企业名单,督促其2016年1月底前燃用煤炭灰分不超过20%。另外,菏泽市将建立健全煤质巡查制度,按月度、季度分别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抽查,严格控制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的煤炭质量标准,从源头防治煤炭污染带来的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