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控扬尘污染

13.03.2017  17:35

  扬尘是菏泽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也是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特别是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重,拆迁量大,建筑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形势越来越严峻。根据《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菏泽市将严把施工工地监管、源头审批、车辆改造、道路运输等环节,切实强化渣土运输监管,严控扬尘污染。 

  一是全面推行公司化运行模式。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取得《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个人和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活动;施工工地不得将建筑渣土运输交由个人和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处置。 

  二是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所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按标准改装,安装GPS定位、限速器和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其中节能环保渣土车、平推式全密闭渣土车占比达到40%。凡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本地管理规定进行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三是强化巡查检查。联合交警部门,坚持道路巡查和定点检查、白天与夜间治理相结合,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带泥上路、沿路抛洒、乱拉乱倒等违规运输建筑渣土行为,杜绝渣土运输中的“抛、洒、滴、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