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通过加强湿地保护意见

09.11.2015  14:33

  近日,经过多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协作、艰辛努力,菏泽市加强湿地保护终获实质性进展。11月3日,第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意见》。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其具有的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水源补给、调节气候以及保持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等功能,是构筑生态安全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市是山东省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市之一,全市湿地面积56823.7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64%。由于我市湿地环境典型独特,滩涂广阔,成为众多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之地,是珍稀濒危水鸟的重要越冬、繁殖、迁徙和停留地。据调查,全市共有鸟类200余种,分属17目、41科,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二级保护动物19种,省重点保护鸟类22种;兽类动物有19种,两栖类动物8种,爬行类动物10种。全市湿地植物有69科227种,其中湿地野生植物有6种、湿地栽培植物有3种,分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