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加强自动在线设施运营资金管理

14.10.2014  18:20

  近日,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自动在线设施运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全市各县区河流断面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和空气自动在线监测站的稳定运行,保障生态补偿数据客观公正。

  文件要求,全市每个河流断面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每年上交运营费用26.7 万元,包括仪器运行维护费23.7万元,站房租赁费、水电费、看护费等3万元。每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每年上交运营费用12万元,其中:仪器运行维护费8万元,站房租赁费、水电费、看护费等4万元。

  市环保局将根据对运营单位的河流水质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准确率、仪器运行率、质控及运行维护考核情况,确定拨付资金额度。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两站”的稳定运营,市环保局对各县区河流断面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营资金采用专款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