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司法局多措并举 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25.01.2018  10:13

      2017年,菏泽市10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7193件,同比增长26.1%;人均办证716件,同比增长23%;业务收费490万元,同比增长26.83%;办理公证援助服务545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开展便民公证法律服务。落实公证处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探索以“家事法律顾问”方式服务老人及养老机构。不断更新完善便民设施,在办证区域为当事人常备纸杯、纸巾、老花镜等人性化产品;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公证法律援助门槛,健全对社会困难人群的减免公证收费机制;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满意度测评等办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群众满意度;办证过程中,做到“细致解答咨询,高效办结出证”;提供微信公众平台在线咨询受理、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获得广大人民群众认可。
      二是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规范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事项,提升公证机构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规范执业环境,建设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平台,实现公证管理办公自动化。在全市公证机构统一印制了公证员监督台、办证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公示内容,要求公证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开展公证质量“三查”活动。健全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公证质量自查活动,公证员与公证员之间、公证处与公证处之间相互检查活动,查漏补缺,共同提高,随机抽取公证卷宗集中评查,充分利用检查结果,提高卷宗质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公证处在各级网站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群众查询。进一步完善公证主任审批制、复杂公证集体讨论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坚持规范化办证流程、严把公证质量关,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假证、错证发生,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
      四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年”活动。大力加强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民法总则》、涉外业务培训班学习,组织公证员赴延安参加红色教育活动,联合枣庄、济宁、日照、临沂、滨州等地市举办业务培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举行公证员宣誓仪式,组织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公证员良好团队精神。
      五是开展公证服务宣传活动。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全市公证机构统一印制了公证法律服务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公证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开展“老年人公证法律服务月”活动,为老年人办证开通绿色通道,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全年共开展公证宣传32次,举办讲座6次,举办“公证开放日”活动9次,提供法律咨询26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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