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原常委刘贞坚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6.04.2015  10:45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大众网4月15日讯 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4月15日上午,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案一审公开宣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