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展“生态菏泽建设在行动”专项整治 ,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09.2016 21:1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9月18日下午,生态菏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印发了《生态菏泽建设在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18日起,菏泽在全市开展“生态菏泽建设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11个督导组同时进驻各县区,重点督导查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出问题,确保至10月底,全市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9月18日起至9月26日为自查整改阶段,要求各县区对目前辖区内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进行自查,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完成标准。自查重点包括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及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生态保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环境信访案件等突出环境问题查处、落后产能淘汰及“土小”企业取缔、黑臭水体治理、黄标车淘汰、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及环保资金投入、相关档案台账的建立等。为了切实保障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推行,我市将向各县区派驻11个“生态菏泽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督导组,9月19日起,11个领导小组将进驻各县区,并结合各县区和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督导和巡回检查。9月27日至30日,督导组将一一对照检查考核,9月底前全部高标准完成整改,10月份进行巩固提升,确保全市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废和危废规范化处置,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落后产能全面淘汰,“土小”企业全面取缔,环境信访案件彻底查处,污水直排彻底整治,黄标车全部淘汰,饮用水源地管理规范。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09.201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