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民注意:单位不发高温补贴 职工可举报

13.07.2017  21:23

  7月11日,菏泽又迎来一波高温天气,持续居高不下的高温,让高温补贴的申领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齐鲁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单位高温补贴从6月份就开始正常发放。一些私营企业、建筑领域等成为“不发高温补贴”的重灾区,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用人单位不发“降温费”,职工可进行投诉或举报维权,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每月140、200元两个标准

  按照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物流等是高温补贴“重灾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效益不好的私企、物流行业等也没有按时发放高温补贴。一名物流公司的快递员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在烈日下进行户外工作,应该是符合条件拿高温补贴的,但是在公司并没有这项福利。

  同时,在建筑领域一名建筑工人表示没有领取到过高温补贴,“这里都是按工计件的,别说高温补贴,其他福利保障也没有。”据其介绍,建筑领域之所以是重灾区,和其运作机制有关,一般建筑单位把项目承包给工程第,工程队组织工人去干活,流动性比较大。

  “高温补贴一般是职工和企业签订正式合同,规定才起效果。”菏泽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筑行业等职工流动性大的单位,高温补贴发放执行起来相对比较麻烦。因此建议求职者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合同。

  此外,目前菏泽一些效益好的单位,高温补贴已经正常发放,而且各种防暑福利也不错,这些单位多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每年6月份就随着工资一起发放了。

   领不到高温补贴可维权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菏泽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工作时间管理制度和高温津贴支付办法,杜绝发生强迫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现象。

  “投诉这方面的并不多,可能大家都觉得是投诉自己所在单位,会对自身不利所以都选择闭口不言。”菏泽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员工可以选择前往各县区分管部门匿名举报,将会对举报者进行保密,此为还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记者采访多位工作人员,均表示这种事确实不好投诉,如果投诉了那么还在不在公司工作呢?以后如何正常工作呢?大部分人持有这种顾虑,而不去选择维权。对此,菏泽人社部门建议大家不要担心这方面的问题,可以选择进行匿名举报,会为举报者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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