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28.02.2017  17:10
今天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菏泽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同志参加。鲁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强化煤炭生产使用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