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鄄城县农业局连续三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06.01.2015  11:16

  近日,鄄城县农业局顺利通过山东省文明办“省级文明单位”复核验收,这是该局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鄄城县农业局从树立农业干部优良形象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广泛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推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员干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先后被授予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省农业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菏泽市档案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菏泽市农资市场监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廉洁勤政,带出了高素质的农技推广队伍,2014年有两项科技成果分获菏泽市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二、三等奖。三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小麦高产创建中亩产达690.9公斤,玉米亩产916公斤。四是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群关系,常年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赢得了广大百姓的良好声誉,受到市委表彰。(鄄城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