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发局、蔬菜中心,历下区发改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局:
为方便城市社区居民生活,推进农产品产地直供,保障“菜篮子”产品消费安全,解决居民“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根据《济南市推进“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工作方案》,现将“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本市有蔬菜生产基地300亩以上,生产经营2年以上且具有较强配送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具有与经营内容相匹配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有质量检测记录档案,且近两年无禁限用农药检测超标记录;
4、具有500M 2 的加工配送及冷链仓储空间,做到净菜配送,保证蔬菜产品新鲜、明码标价、价位适当;
5、所经营“菜篮子”产品需符合《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16号)的有关规定,有“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进销货台账齐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6、所用直通车采用轻型(2吨以下)冷藏厢式货车,车体统一标识“济南市‘菜篮子’直通车”字样和承担单位名称、监督电话。
二、遴选流程:
(一)各意向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向县区农业部门提报申请书、实施方案;
(二)县区农业部门初审把关后向市农业局推荐,市农业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遴选承担单位。
三、运营管理
(一)承担单位车辆购置配备到位、完成全部车辆运营手续,全部发票、证件、标识齐全,达到直通车相关运营要求。
(二)承担单位与所进驻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签订《“菜篮子”直通车社区服务承诺书》,保证直通车定时、定点、定线运行,严格遵守交警、城管部门和街道办的管理及有关规定,在指定位置停车交易,不得妨碍正常交通秩序。
(三)承担单位直通车在社区运营必须达到两年。运营达不到两年或出现问题被清退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农业局的所有扶持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
各单位提报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生产基地面积证明材料及具体实施方案一式6份。所有申报材料需用A4纸、4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皮纹纸封皮胶订,于2017年9月8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局园区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材料虚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666091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
济南市“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承担单位申报书
济南市农业局
2017年9月5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关于遴选菜篮子直通车承担单位的通知.doc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