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免征:实施前已缴未过户可申请

09.04.2015  17:0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意味着之前可以享受免税的“五年房”条件降低为“两年房”,这一新政从3月31日已开始实施。

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仅3月31日新政实施第一天,北京市共办理了个人房屋交易583户,其中有35户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缴纳营业税238.3万元;有48户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缴纳营业税558.8万元;全市共有500户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43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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