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5改2"山东济南正式执行 买卖双方多观望

05.04.2015  10:50

  3月31日起,济南市执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4月3日,首批市民受益新政,省下交易的营业税。虽然二手房交易成本减少,业内人士表示,如今购房者出手比较谨慎,房主对于涨价尚处于观望状态,市场供需是决定房价走势第一因素,不会因一个政策就大涨大跌。

   “尝鲜新政”,少交营业税四万多

  “真是太幸运了,买房省了不少钱。”3日,济南市民索先生幸运地成为楼市新政实施以来“尝到甜头”的第一位购房者。

  3月31日起,济南市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月3日上午10点,市民索先生来到济南市地税局住房交易办税服务厅,为购买的二手房办理手续,税费办理的工作人员给他开具了免征营业税的证明。“我是给父母买的房子,本来就打算要买这房子,由于房子未满5年,为此已经多准备了几万元费用。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巧。”索先生说道。索先生所购买的房子是原房主于2013年3月买下的,面积为90多平方米,索先生的购买价格为70多万元。按照时间计算,这房子刚好处于“已满2年但未满5年”的“新政受益点”上。

  济南市地税局住房交易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介绍,二手房交易需缴纳5%的营业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合计为房屋评估全额的5.6%。新政出来之后,营业税直接免掉,索先生应该少花了42000多元。

  上述人士介绍,虽然过去几天,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新政策的具体情况,但是目前进行过户办理的市民并不多,预计不会造成业务拥堵。

[ 1 ][ 2 ] 下一页   末页

  原标题【 营业税"5改2"济南正式执行 买卖双方多观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