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公平对待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加大资金政策扶持
2月10日,在山东省“两会”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夏季亭就如何扶持民办教育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中国山东网2月11日讯 (记者周玉森) 随着2016年底民办教育“1+3”配套法律文件的出台,民办教育的扶持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在今年山东省“两会”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英才学院院长夏季亭建议,我省应加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或细则,同时出台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额度,规范扶持机制,制定生均经费补助政策。
据统计,当前我省共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8所,本专科在校生34.99万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6.57%和18.41%。“民办高校一年仅生均经费一项即为财政节约近40亿元,这还不算政府其他形式的支出。”夏季亭认为,“1+3”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设计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做出原则性区分,确定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性质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政府给予公平的办学地位,合理的财政扶持也是对其社会贡献的一种“反哺”。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通过“民办本科高校特色名校建设工程”、“山东省民办本科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等给予了民办高校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各民办高校所获得的实际资助额度与外省市民办高校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不少省市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扶持还呈现逐年加大的趋势,夏季亭举例说,“如陕西省从2012年的每年3亿元提高到2016年的每年10亿。”
夏季亭建议应加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或细则。尽快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三个配套文件。通过规范与扶持并举的方式,保证并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资金扶持力度。
同时出台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额度,规范扶持机制。表彰资金旨在对投资办学达到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表彰对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对于民办院校的生均定额补助政策,夏季亭曾多次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建议,这次他也提出,生均拨款是基于学生权利并通过学生人数体现的普遍资助政策框架,民办高校生均经费政策是民办高校学生作为纳税人子女理应享受的同公办高校学生同样的政策,有利于缩小公办和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差距,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此外,我省民办高校多为自然人办学,学校收入相对单一,民办高校生均经费政策可以为之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巨大的发展动力,与专项资金相比更有普遍性和长效性。
作者:周玉森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