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实施细则月底前发布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3月21日,记者从青岛市国税局获悉,市财税部门已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启动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区市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青岛市地税局已向市国税局移交17万户纳税人信息。
财税部门建联席工作制度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 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 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该负责人说。
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以及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等7个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2个月时间,试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本市财税部门迅速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启动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区市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全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联系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扩围工作。”该负责人说。